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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係以電子形式留存買賣雙方的交易記錄,依現行法令規定必須使用憑證,以達到交易不可否認性、身分認證、資料加密及資料完整性等安全要求。
電子發票的主要用戶是營業人(企業用戶),必須透過具備公信力的憑證機構認證客戶身份。
電子發票的後續動作和金流息息相關,例如:買賣雙方收付款、繳營業稅或發票融資都和金流有關。
為了達到以上目的,並服務金融機構客戶,臺灣網路認證公司(TWCA)推出了金融憑證電子發票應用整合服務
金融機構向TWCA申請加入電子發票應用整合服務後,所屬企業用戶即可以原有金融憑證向財稅中心申請電子發票應用整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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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申請金融憑證電子發票應用整合服務作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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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填寫參加單位申請單(蓋大小章)郵寄向TWCA提出申請。 |
2 |
TWCA收到申請後遞送作業辦法及技術規範給參加單位。 |
3 |
金融機構依技術規範完成自我檢核作業,並將相關文件送TWCA以完成技術審查(註1)及配合系統整合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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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及作業服務費繳費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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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稽核繳費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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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單位申請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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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驗證之憑證,載具,讀卡機,驅動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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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核對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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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送交相關文件通過TWCA資格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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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TWCA發函向財稅中心提出申請。 |
6 |
對客戶進行金融憑證可至整合服務平台進行電子發票業務之宣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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