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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辦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臺北縣分局。
二、 活動辦法:凡設籍於本分局轄區(板橋市、土城市、樹林市、鶯歌鎮及三峽鎮)之納稅義務人。
三、 活動時間:97年5月1日至6月2日午夜12時前。
四、 活動方式:使用今年已通過財政部核定之19家金融機構(金控、證券、銀行、保險)之金融憑證完成報稅者(含網路銀行、網路下單及網路保險)、自然人憑證IC
卡方式 辦理9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可憑「金融憑證」或「自然人憑證」登入之96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收執聯正本。
五、兌換方式:每一申報戶可兌換「速食店餐券」乙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六、兌換地點:本分局第一辦公室5樓服務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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